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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6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02 22:03:17   来源:2018招生信息网  浏览:   【】【】【

河南2016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有关规定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以下有关规定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本科毕业,须交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2016年下半年起,凡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5门、本科4门及以上的合格成绩方可分别办理专科、本科毕业证书。

三、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违规考生。

四、调查分析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停考,从2014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考,2016年起不再安排专业课程考试和办理毕业手续;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从2017年起不再办理毕业手续。(详见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等28个专业,从2016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课程考试和办理毕业手续;(详见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已不再接受新考生报考,从2017年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办理毕业手续。(详见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五、城市不再设自考考点,报考的考生需要到周口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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