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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永春县教育局关于2016中考体育考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05 19:06:58   来源:2018招生信息网  浏览:   【】【】【

泉州永春县教育局关于2016中考体育考试的实施方案

永教中〔2016〕5号
                                                                                       
关于印发《永春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综〔2016〕3号)精神,制定了《永春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春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日

 

抄送: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县政协提案文史办、县教育督导室、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有关领导。

永春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确保我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综〔201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永春县2016年所有参加毕业升学考试(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班学生(含应、往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决定成立“2016年永春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金龙
副组长:李锦江 郑光灿 黄茂华 蓝世扬 林永晖 洪振安
成  员:林福生 张金辉 郭宝泉 黄明捷 
三、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至18日,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布置。
四、考试项目设置
根据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定为三项,其中必考一项,选考两项。
(一)必考项目: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跑。由于我县目前尚未具备100米游泳的考试条件,该项目今年不组织考试。
(二)选考项目:考生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两项(不得重复)。
1.立定跳远  2.一分钟跳绳  3.掷实心球  4.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五、考试时间和办法
我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拟定于4月份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体育考试仍然采用电子仪器进行测试。各校必须按照县教育局安排的考试时间组织考生参加考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考试,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测试。
六、评分办法与标准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转换成分数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评定。其中:女生掷实心球项目的成绩,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的要求,63分以下的距离更改为:
单项得分 63 60 50 40 30 20 10
距离(米) 5.8 5.2 5.0 4.5 4.0 3.5 3.0
七、计分办法
升学体育考试每项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级(A为255分及以上,B为210分-254分,C为180分-209分,D为179分及以下)。其中,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为一票否决项目。即:如果必考项目成绩低于或等于59分,其选考项目的成绩无论多高,最后的总分只能是59分以下,等级为D级。
八、有关免考缓考等的规定
(一)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申请免考程序为: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三天后,送县教育局审批,并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备案,可以免考,直接按照C等级参加招生录取。办理体育免试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该生《健康档案》。未经县教育局批准的,成绩以0分计算。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后的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后补考,缓考者的补考时间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三)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后补考处理,其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后补考成绩为准。
(四)凡无故缺考,均以0分计算,不得补考;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九、收费办法:按省教育厅规定标准执行(每生13元)。
十、考务工作
(一)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校要加强体育考试宣传教育,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和考试规则,切实做好考试项目训练工作。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
(二)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县教育局将对被抽调的考务人员,统一进行考前业务培训,未经培训的考务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密组织考试,端正考风,严肃纪律,不允许有任何人为因素干扰或降低考试标准。对考试中出现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23898249、23882790),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
(五)为防止体育考试期间出现安全事故,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同时要加强考点医疗安全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附件:1、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考试规则    
2、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3、考生守则

附件1
  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考试规则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电子仪器功能特点、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文件,参考田径比赛规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考试规则。
一、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跑(必考选项)
(一)考试规则:
1、分组考试:受试者2至20人(至少2人)为一组考试。
2、起跑方式:采用站立式起跑,受试者听到“各就位→跑(哨声或枪声)”的口令后开始起跑。
3、计时方法:发令者在发出“跑”的口令同时按下按键,电子仪器自动开始计时,当受试者身体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时,电子仪器自动停止计时并记录储存成绩。
4、受试者可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也可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下面选考项目要求同)
(二)注意事项:
1、应试者必须在参加中长跑考试前做好考前准备活动,在起跑前穿好“号码背心”。
2、考试过程中,如碰到电子仪器出故障、受试者途中摔倒受伤、或途中受阻,可在当午组织重考。
3、考试工作人员应根据考试场地的实际情况,在起跑前向受试者讲清800米或1000米应跑的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4、考试工作人员应在起跑前告知受试者,在跑完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三)场地要求:250米以上环形跑道,地面要平坦,地质不限,跑道线要画清楚,且距离必须丈量准确。
二、立定跳远(选考项目)
(一)考试规则:
1、受试者应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
2、每人可测跳(连续)三次,电子仪器自动择取最好一次成绩记录储存。
3、起跳时脚尖踩线、脚尖离开地面、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均判犯规,所跳成绩无效。
4、如三次试跳均犯规无成绩者,允许补测一次。如遇电子器材故障可在当午补测(下同)。  
(二)注意事项:考试前应提醒考生,考生每次起跳落地后必须往前走出感应区,不得往感应区(白线)两边走出,否则器材将自动判断为犯规。
(三)场地器材要求:电子测试板要放在平坦地面上,电子仪器立定跳远落地点区域为全覆盖面。
三、掷实心球(选考项目)
(一)考试规则:
1、受试者考试时应站在起掷线后,不得踩线。
2、必须是原地投掷,不得助跑或垫步。每人投掷三次(连续),电子仪器自动择取最好一次成绩记录储存。
3、必须双手举球从头部上方向前投掷,不能单手投掷或双手低甩。
4、犯规投掷成绩无效。如三次投掷均犯规无成绩者,允许补测一次。
5、受试者可以任意选择投掷线(3米、6米、9米);受试者成绩超过13.5米的可另选起掷线。
(二)注意事项:
1、判断受试者投掷是否犯规,主要看受试者是否双手投掷,实心球出手是否从头部上方投出。
2、实心球出手的瞬间,脚可以同时蹬地、离地(只限制在出手瞬间)。如受试者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出手的同时后脚可以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3、受试者预估成绩在7.5米以下的投掷线选择3米线,7.5米至10.5米之间的投掷线选择6米线,10.5米至13.5米之间的起跳点选择9米线。
(三)场地器材要求:长度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一块,地质不限,2 公斤实心球若干粒;电子测试仪器,电子仪器实心球落点区域覆盖面为长4.5米、宽度3.6--4米。
四、仰卧起坐(选考项目)
(一)考试规则:
1、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2、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完成起坐,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3、计时方法:电子仪器发出“开始”信号的同时计时,一分钟时间到,电子仪器自动终止计数并记录储存成绩。
(二)注意事项:
1、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双脚固定在垫的仪器上,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起坐前由测试员用仪器确认受测试者IC卡,当听到仪器发出“滴—滴滴”提示音受试者即开始起坐。当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仪器感应发出一声“滴”提示音,仰卧时两肩胛触垫仪器感应又发出一声“滴”提示音,前后2次提示音计数值增加1。一分钟时间到,仪器发出2秒长鸣结束提示音,自动终止计数并显示和记录储存成绩。
2、一仰一坐动作必须连贯,且均有提示音,仪器才自动计数1。若连贯一仰一坐动作不到位,无提示音,则不计数。
(三)场地器材要求:电子测试垫要放在平坦地面上。
五、跳绳(选考项目)
(一)考试规则:
1、受者试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电子仪器发出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范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为一次。听到电子仪器发出结束信号后停止,电子仪器自动计数受试者在1分钟内完成跳绳次数并记录储存成绩。
2、摇绳动作必须是正摇,反摇绳子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3、每跳跃一次且摇一回环(一周圈)为一次,一跳多摇、只跳不摇和一跳一垫步均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二)注意事项:
1、测试过程中如发现跳绳拌脚,电子仪器自动减去无效次数,应继续进行。
2、测试过程中,绳子断坏可以补测。 
3、测试绳子允许使用自备或考场准备的绳子。
(三)场地器材要求:电子测试板要放在平坦地面、应备有跳绳若干条。

附件2
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学 校  考生号 
姓 名  性 别 








︶ 残疾等级或丧失运动能力情况: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家长证明签字:







 公示时间:                       公示地点:
群众反映意见及查实情况:

初中阶段常规体检情况:

学校意见: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公章:

上级核准
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注:本表应于3月19日前上交县招办 (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3           
考 生 守 则
 
1、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2、由各校带到指定地点集合,服从考务组安排。严格按编排顺序(小组)及指定位置参加测试,不得随意更动。
3、如实反映自己的身体状况,做到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跑完800米或1000米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在参加“立定跳远”或“投掷实心球”测试时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如实选择“起跳点(起掷点)”。
4、着装整洁、运动自如。不得穿皮鞋、钉鞋、高跟鞋、牛仔裤、奇装异服和佩带首饰进入考场。
5、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闹。
6、遵守考点纪律,服从指挥。
7、积极做好准备活动,认真听(看)测试成绩(得分),不得围观、干扰测试人员操作。
8、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必须当场指出,并及时向带队反映,由带队向主考汇报处理。
9、要爱护公物,不损坏测试器材,注意环境卫生。
10、注意安全,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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