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泉州中考中招录具体取办法
2016泉州中考中招录具体取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完善统招、定向、保送、自主招生等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
从2016年起,对原泉州一中、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等四所学校面向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除外的县(市、区)分别招收高一年76名统招生的范围、计划、招生方式、时间进行调整;四所学校提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招收品学兼优有特长的高一年新生,录取后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中考切线录取;鉴于泉州一中东海校区今年开始招收高一年新生,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自主招生计划各76名,泉州一中东海校区自主招生计划50名,自主招生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至30日。
泉州一中、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应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收对象、时间、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录取程序等,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应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送我局中教科审批,并将审批后的方案在学校网站公布。学校按自主招生方案严格规范实施自主招生后,应填报《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于 2016年6月5日前报送我局中教科审批,并将经我局审批后的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舆论与纪检部门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若上述四所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指标未能完成,其剩余的名额调回,纳入市区作为相应学校统招批次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保送生、自主招生的资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具有定向生、保送生与自主招生的报考录取资格。
为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照5.5︰4.5普职比例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为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270分,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若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需适当调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必须向泉州市教育局书面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