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漳州中考英语口语考试实施参考意见
2016漳州中考英语口语考试实施参考意见
一、英语口语测试的依据
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以下简称为《课程标准》)的分级目标描述中均对“说”方面提出要求,其中五级目标的要求是“能就日常生活的相关话题与他人交换信息并陈述自己的意见。”在“语言技能分级标准”中对“说”做出更为详尽的标准描述。在“实施建议”的第二部分“评价建议”的第六点中指出:“终结性评价应根据教学的阶段性目标确定评价的内容和形式,可以包括口语、听力、阅读、写作和语言知识运用等部分。口试要重点考查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交际策略的运用。”
二、英语口语测试的目的
初中学业考试英语学科加试口语测试的目的在于:(1)检测学生是否达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有关“说”的能力要求的程度。(2)促进初中英语教学,引导教师在教学中重视学生说英语、用英语的能力培养。(3)进一步引导学生开口说英语,转变学生的英语学习模式,克服学生在学习英语过程中“患哑巴症”的现象。
三、命题原则
以评价考生口头交际的基础知识与基本能力为主。以《课程标准》的第三部分“分级标准”中“一、语言技能”关于“五级标准描述”的“听、说”部分(“说”栏中的“6、能用英语表演短剧”除外)为命题依据。
四、命题要求
1.考试内容贴近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实际,为学生所熟悉的内容。
2.试题尽量避免使用生词,生词率不超过1%。
3.试题量控制在300个词之内,口试时间为5分钟。
五、测试题型及分值比例
1.朗读短文(40分):短文为一篇80-100个词的小故事、信息叙述或议论文等。难度适中,基本无生词,文章主要来源于教材。
2.交际运用(30分):要求考生能用英语与测试老师交流,并回答老师提出的5个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学生应掌握的口语交际功能项目,要求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答。
3.口头作文(30分):要求考生围绕所给的主题完成英语口头作文,要求至少说出6句。(考生有1分钟的准备时间)
六、评价方式
口语考试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考场组织及考试的实施
1.以一个上午或下午为一个单位时间,每单位时间内使用三套试题,供考生抽签选用。各单位时间内使用的试题各不相同。
2.以40名考生为一个考试小组,每个学校可以分为若干小组同时进行测试。每一考试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其中一位教师(可以是非英语教师)在候考室组织考生。另外两名测试教师在考室里组织测试。
3.考前5分钟,考生抽签阅卷。在考试过程中,一位测试人员对考生进行提问,另一位测试人员记录考生读错的单词,标明考生停顿或回答错误的地方。考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
4.每位考生考试结束后,由两名测试人员分别为考生逐项评分,然后计算两位测试人员的平均分,将平均得分及时填写在考生花名册上。
5.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考,补考由学校自行安排。
八、评价指标
题型 |
分数比例 |
评价指标 |
朗读短文 |
40% |
语音、语调准确自然,语速适中。(每错一个单词扣0.5分) |
停顿、意群分隔合乎句子所要表达的要求,富有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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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交际 |
30% |
能根据情况及时与测试教师进行必要的打招呼、请求开始、询问以及与测试教师告别等交际活动,这些交际用语占5分。本题每答错一题扣5分。 |
能准确回答老师的问题。语言自然、流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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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测试过程表情自然、语态大方、声音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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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作文 |
30% |
紧扣话题,内容无理解上的错误,内容具有一定的信息量(至少说6句话)。少一句扣5分。 |
在叙述中能使用一些较常见的表达自我观念或自我修正的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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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语调基本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