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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藏中考加分政策公布

发布时间:2016-03-19 15:26:23   来源:2018招生信息网  浏览:   【】【】【

2016年西藏中考加分政策公布

(一)对下列考生,录取时可以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1.阿里、那曲户籍考生;

2.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只增加20分投档。

(二)对下列考生,录取时可以增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1.经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烈士子女;

2.区内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的农牧民子女。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只增加10分投档。

(三)符合上述(一)、(二)项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其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各地市招生办要严格按规定审查考生资格,把符合政策加分条件考生的汇总信息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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