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6年自考法律(本科段)专业概述
山东大学2016年自考法律(本科段)专业概述
山东大学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是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一、本科段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山大自考法律专业培养目标: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的法律实际工作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外国法律和法学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说明
1.本科段1996年4月开考。
2.本专业报考者分为按系统报考和个人报考两类考生。按系统报考者右上东升司法厅统一管理,集体报名。
3.报考对象:根据鲁考委【1995】16号文件,凡具有专科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均可报考。
4.本科段分三类考生:
一类考生:指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不加考课程;
二类考生:指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课程;
三类考生:指除去一、二类考生以外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专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须加考法理(一)、宪法学(一)、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5.专科已通过的婚姻法顶替新计划中的中国法制史,如中国法制史已考试合格,则顶替新计划中的行政法学。
专科已通过的逻辑学或公证律师制度可顶替基础科段中任意一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
6.专科已通过婚姻法的,报考本科段时,不再报考婚姻家庭法,必须你在选考课中另选一门。
7.按原计划通过的选考课国际关系史或国际商法可顶替本科段性计划中的任意一门专业课好或专业基础课。
8.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已通过法律文书写作与律师事务写作的,不在报考法律文书写作,必须在选考可中另选一门;已通过婚姻家庭法的,不再考本科段的婚姻家庭法,必须在选考课中另选一门。
9.考生可免考外语,但需加考三门至四门选考课(不少于14学分)。
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表
专业代码:C030106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基础
4
3
0015
英语(二)
14
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249
国际私法
4
6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230
合同法
5
8
0227
公司法
4
9
0167
劳动法
4
10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1
0226
知识产权法
4
12
5680
婚姻家庭法
3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3
14
15
0263
外国法制史
九 选 三
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5678
金融法
4
0233
税法
3
0257
票据法
3
0258
保险法
3
0259
公正与律师制度
3
0169
房地产法
3
16
9507
毕业论文
合计
≥66
山东大学自学考试的法律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在全球化经济的时代里,经济的高速增长离不开法制建设的保驾护航。尤其是近十多年以来,涉外法律活动的数量增多,扩大了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并对法律人才设定了更高的规格和标准。既熟悉基础知识,又懂得专业知识;既熟悉国内法律法规,又熟悉国际法律知识以及国际经贸、外语等方面的知识;既有坚实的理论功底,又有极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国际化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成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