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赤峰中考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2016赤峰中考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赤峰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整体安排和《赤峰市高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考试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普通高中“分类指导、办出特色”的方针,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对初中教育的导向作用,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为学生个性、潜能和特长及各方面充分发展创设更好的环境,推动全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支持具有传统项目的一类普通高中,鼓励二类普通高中创造条件,招收特长生,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2.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区域内特长生的分布情况,原则上旗县区内同一项目集中设置在一个学校内,逐步形成学校的发展特色,避免区域内特长生培养资源的重复建设。
3.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全市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特长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招生计划确定
全市特长生的招生专业暂设五类:音乐、体育(非足球)、美术、足球、科技。招生学校上年10月20日前向旗县区中招办提出特长生招生的书面申请,市直学校直接向市中招办提出特长生招生的书面申请。各旗县区中招办于上年11月1日前提出本旗县区统一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申请报市中招办。对于具有明显特长培养优势(特别是传统项目学校)的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可面向全市招生。
市中招办统筹全市特长生招生计划,组织体卫艺科、足球办等业务科室对申请招生学校的特长生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高中学校招生项目及计划数。招生计划审批结果以市教育局中招办年初下发的当年《赤峰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上的招生计划为准。各校特长生招生数占用学校总招生计划数,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计划外招收特长生。
(二)特长生网上报名
考生在4月10日至4月15日期间登录市中招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特长专业和预报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特长。报考前旗县区中招办要指导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对全体考生进行报考政策解读,避免大量专业特长不突出的学生盲目报名。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为确保专业能力测试公平、公正,市教育局中招办会同相关科室组成特长生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组,在全市统一的测试评分标准下进行测试。视当年各类专业特长生报名人数情况安排测试时间、地点,测试通知和专业测试细则提前发到各旗县区中招办。测试时间安排在5月5日—5月20日期间。专业能力测试期间旗县区中招办、监察室、招生学校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测试成绩(原始分数)当场公布,测试结束后全市统一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上的考生即获得录取资格,线下考生转为普通考生。
对于获得特长生考试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录取高中学校及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市中招办将在《赤峰教育》、《赤峰市中考信息网》、《赤峰市招生网》等媒体上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基层学校和考生家长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每一个特长生当年的专业能力测试原始成绩记录、评委评分记录、录像资料等都要妥善保存,留作备查。对违反全市特长生专业能力测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四)网上录取
1.考生最终得分参照高考特长生总分数的构成形式:专业能力测试分数满分是100分,按考生得分的80%划入最终得分;中考分数满分是990分,按考生得分的20%划入最终得分,两项分数相加即为考生的最终得分。
2.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最终得分,在7月19日上午8:00-10:30、下午14:00-16:30参加全市统一的网上志愿填报,录取结果当天公示。
3.有传统优势特长专业的高中学校可经旗县区中招办审核通过向市教育局中招办申请该类专业的特长生破格录取名额,名额占该类特长生录取计划数。进入特长生破格录取名单的考生必须具备突出的本专业能力,破格录取人数不能超过报考学校本专业特长计划的25%。6月20日前各高中学校必须上报破格录取特长生名单(破格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参加网报),破格录取特长生的名单在特长生网上录取前在中招网上公示。
4.已经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与普通考生的网上录取;未被录取的特长生自动转为普通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网上录取。各校特长生均按招生计划中的专业类别分别按录取名额进行录取,不得进行学校间和本校不同专业间互相调剂,各学校未完成录取的特长生招生计划转为普通生招生计划。
三、特长生管理
(一)特长生入校后要单独编班,不得放弃专业特长转为普通生。各校要与特长生签订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内容由招收学校依据本校实际拟定。
(二)各校要对每届招收的特长生建立特长生成长档案,要严格按特长生培养计划进行授课和训练。要不断加强师资、设备和场地建设,能够切实满足学生发展需求。
(三)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足球办定期抽查各旗县区的特长生培养工作,对各校的特长生培养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评价。
(四)各校在旗县区教育局的统筹管理下加强对特长生的管理和培养,特长生培养成绩差的学校或在提供培养成绩上弄虚作假的学校,市中招办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其招收特长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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