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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绵阳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4 09:43:46   来源:2018招生信息网  浏览:   【】【】【

关于2016绵阳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绵教体函〔2016〕52号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学城教体局,园区社发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现将《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切实加强考务组织领导,按标准装备学校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确保考前操作训练和实验操作考试需要,严格选拔监考人员,认真组织考务培训,强化考务过程管理,确保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3月1日
附件: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 施 方 案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市“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统筹下,由市教育技术和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局基教科、市招生自考办、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市“实考办”)。各县市区、各考点学校应设置相应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相应职责。各县市区“实考办”设在各教育技术装备站。
2.市直属学校、各园区和科学城一中组成“市直属考区”,其考试工作由市“实考办”直接组织;各民办初中考试工作由所在县市区统一组织;科学城材料所子弟校由江油市统一组织。
二、考试对象及科目
1.2016年参加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所有学生,均应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2.因身体残疾确实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由本人申请(附件9),学校初审,并将申请免考考生名单在本校公示三天。公示无误后,再书面上报县“实考办”(市直属考区报市“实考办”)审查同意书面批复,方可免考。免考名单及批复文件报市“实考办”备案。
3.从市外返回的绵阳籍考生(含社会考生),应先由考生个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学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确认学籍后,再去户籍所在地“实考办”指定的考点学校报名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4.因突发或非常特殊原因,在考试期间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可在本考区规定时间、规定考点参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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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认定
1.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操作考试单科卷面成绩各10分,两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共计20分。
2.通过市或县“实考办”资格审核的免考考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学科满分×60%”记入。
3.因非常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返绵考生,经市“实考办”审查同意并书面批复后,其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学科满分×60%”记入。
四、考试内容
实验操作考试内容在省教育厅统一命制的考题范围内选择,主要考核学生应知应会的实验操作基本技能、常规实验基本原理、学生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
五、时间安排
3月21日,召开全市考务培训会议;公布考试练习题;各县市区“实考办”签订目标责任书、盖章并返回市“实考办”。
3月31日前各县市区、直属考区学校完成报名及数据采集审核工作,上报参考人数;同时上报监考人员推荐表。
4月5日分发试卷,公布试题。
4月6日至4月30日,各考点组织考试(含补考)。
各县市区考试日程安排提前5天报市“实考办”,市“实考办”将组织专人巡视。
5月20日前各县市区上报与文考报名合库后的“实考”成绩DBF数据库光盘(要求:一式两份、密封,负责人及成绩录入相关人员均须签字,“实考办”盖章)。
5月25—30日,绵阳教育体育网(http://www.my-edu.net)成绩查询。
六、实施办法
1.试题选择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练习用题各16套,其中选择8套作为正式考试用题。
2.考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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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原则上在本校设置考点。拟设置考点的学校必须按要求装备齐实验仪器设备及药品耗材,零星不足部分可由“实考办”将实验仪器设备及药品耗材专车运送到学校组织考试。未设置考点的学校务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统一组织考生到“实考办”指定的就近考点参加考试。各“实考办”务必于考前5天,对考点设置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下文确认后,方能进行考试。
⑵ 各考点应在考区外醒目处张贴《绵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规则》(附件1-2)。
⑶ 每个考点的考区要划定警戒线,并设有“绵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XXX学校考点考区”的明显标志,所有考务、巡考人员必须佩戴市或县市区“实考办”统一印制的胸卡进入考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⑷ 每个考点专设考务办公室(有专用联系电话)、考务人员休息室、考室,张贴“绵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XXX学校考点XXX室”的明显标签。每个考室前门设置考生点名处,张贴考室座位分布图、进出考室标识及考试流程。
⑸ 考点设置物理、化学考室各一间(达到部颁实验室建设规范要求,并配备消防器材)。每室设置24组实验,保证1人/桌,每一试题分3组、按三角形位置摆放;每个考室内要有黑板、粉笔、黑板刷,配备秒表,浆糊、订书机;号签及签筒由“实考办”准备(附件 2)两套。
⑹ 严格按试题要求准备规范的实验仪器设备及充足的药品耗材。
3.考务组织
⑴ 考点学校校长任考点主任,分管副校长任副主任,按照国家考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本考点考务工作。参考学校设领考员1名,负责组织本校考生提前列队,清点人数,按时进入和退出考区,协调考务事宜。
⑵ 每个考室设主考员1名、监考员8名。监考员由初中学校推荐、填报推荐表(附件3)并盖章,学校推荐的人员必须是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本学科从教三年以上的一线骨干教师。所推荐的监考员应本人签字、承诺,“实考办”严格审查。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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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在从事过三次以上监考工作的监考员中再择优选拔。主考员、监考员均须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确认并统一调配;每位监考员只能同时监考同一试题3名考生;监考员应主动报告并回避本校考点、亲属考生监考。任何考区,若选派非本学科、非一线学科教师作监考员,将作考试无效处置,并按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⑶ 每个考室设点名员1名,负责组织每组考生的清点、按序排队、抽签和进出考室。
⑷ 每个考点在考区设保安人员2名,负责维护考区秩序;设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临时伤病进行急救。
⑸ 每个考室设实验技术人员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所需实验器材。
⑹ 每个考点设巡视员1名,驻点不间断巡视。巡视员由市或县“实考”领导小组指派。各“实考办”负责人考试期间务必全程亲力亲为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务必巡考两次以上。
⑺ 各“实考办”务必召开考务工作会,组织各考点负责人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选拔相关人员,落实目标责任,做好准备工作。
⑻ 各“实考办”务必专门组织监考人员进行考务培训,清点有无需要回避的监考人员和不符合条件人员,确保组建最优秀的监考教师团队。宣读考试规则、监考人员和主考人员职责、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学科主考组织监考人员熟悉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4.考生报名
⑴ 考生报名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所有信息务必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基础数据为准。考生基本信息包括:现在就读县市区(市直属考区学校填“市直属”)、就读学校、姓名、性别、班号、19位学籍号、10位考号。考生报名、考试期间,不得更改姓名。
⑵ 各参考学校以教学班为序编制考生10位考号(附件4-1)。
⑶ 从市外返回的绵阳籍考生,确认学籍后,由指定文考初中学校按序编入本校尾考号。
⑷ 按考号从小到大顺序编制《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名册》(附件4-2),24人/组/页。考生名册务必由班主任组织本班考生逐一核对,考生确认签字,班主任在本班名册上签字。学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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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处将核实、修改无误后的考生名册电子表格发“实考办”,并打印6份备用,保证学校领考员、各考室点名员、各学科主考人手1份。
⑸ 各“实考办”以考生名册为序按统一规格、式样印制《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附件5),并审查监章,准考证照片采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内的照片。
⑹ 免考考生凭 “实考办”批复,在考生名册备注栏中注明“免考”字样。
5.考试管理
⑴ 考点学校准备好考生名册,由班主任向考生统一发放《准考证》。
⑵ 开考前20分钟,“实考办”工作人员向各学科主考分发试卷、评分标准及考生名册,之后各学科主考立即带领监考员进入考室,拆封并向监考员分发试卷及评分标准,然后按试题要求检查实验仪器、药品、耗材及相关设施,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更换。
⑶ 开考前10分钟,学校领考员组织考生按名册顺序整队集合,按每组24人编组,分组到达考室点名处。严禁考生携带练习题及其答案进入考区。
⑷ 点名员在每个考室点名处负责按考生名册顺序审查本组考生准考证,认真核对照片和本人相貌是否相符,按主考指令组织考生随机抽签(不得有任何暗示行为),立即进入考室。
⑸ 每科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考完一个学科,由领考员带队依次参加下一学科的抽签、考试(不能一签两用)。每组考生考试结束后,领考员立即带领离开考区。
⑹ 考生进入考室,按所抽题签对号入座,并将题签和准考证放于实验桌左上角待查。监考员再次核查考生身份和题签,向考生发放试卷,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的信息在试题A卷和B卷上分别填写学校、姓名、准考证上的考号、签号。考生填写后,监考员要认真检查核对,必须确保与准考证信息完全一致。
⑺ 主考员发出考试信号后,考生开始进行实验操作,监考员进行监考评分。考试时间结束,主考员立即发出考试终止信号,考生立即携带证件退出考室。
⑻ 考生如有实验仪器设备、药品、耗材缺损,应举手示意,经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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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同意,由实验技术人员予以补充更换。
⑼ 除主考员、监考员外,巡视员、县市区实考办工作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均不得在考室长时间滞留。点名员、领考员等其他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室。
⑽ 监考员监考、评分时,应认真观察考生每一个操作步骤,对照评分标准,客观、有据地评分。操作步骤评分以0.5分作为最小单位;扣分以负分记录并在“操作评分要点记录”栏注明缘由;B卷合计得分保留1位小数;考生操作完毕,监考教师应及时告知考生扣分原因及考试成绩,并让考生签字确认。
⑾ 主考员对监考员的监考、评分过程实施严格监管。监考员对评分标准部分细节掌握不准或遇特殊情况时,由主考员组织本考室监考员共同商定,统一标准。
⑿ 主考员应详细审核监考员的每一组评分,对监考员评分小计分数有误或监考员对自己给出的评分拟作修改时,主考员应认真核实并征得本考室2名以上监考员复议后认定,主考员及参与复议的监考员在评分修改处共同签字。主考员不得单独在B卷上修改分数。未共同签字而出现修改痕迹的分数,则视为无效分数,在录入成绩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监督。
⒀ 每组考生考试结束,将考生A卷和B卷分别叠放,交主考员审查无误后,按考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主考员在每一组B卷的第一页上签字,表明认可监考员给本组考生的评分。本场考试结束,由主考员填写本场考场记录(附件6)。
⒁ 每场考试结束后,主考员要将考生A卷和B卷分开,分别以学校为单位,按班级从小到大顺序叠放装袋,考场记录单放入B卷袋中,在考务办公室当场密封盖章,同时回收评分标准和全部剩余试卷,并专人妥善保管、保密。
⒂ 考生考试过程中,如有偶发事件发生,参照《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参考》(附件7)执行。
⒃ 各“实考办”、各考点主任要对上报考生成绩的真实性、有效性负全责。考生成绩一经公布,任何人不得更改。
⒄ 整个考试期间,学校考点主任及其所有工作人员、监考人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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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考生人身安全防范工作。考点主任或副主任应轮流坚守考务办公室,组织考务工作,联系、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6.成绩录入
⑴ 在本考区考试全部结束后,由“实考办”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成绩录入,严禁在考点现场录入。整个成绩录入过程实行任务、责任到人头。
⑵ 成绩录入前先现场验封评分卡袋,如有密封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场查证,按国家考试试卷保密相关规定处理。
⑶ 验封无误后,每两人一组,一人阅读、一人计算机录入。第一遍成绩录入完毕,交换组别再录入一遍。
⑷ 两遍录入结果进行比对、查证、纠错,尤其要重点核查:姓名是否规范,考号及学籍号是否唯一、准确,成绩是否有误或异常等。凡缺考、免考、B卷“0分”或分数异常的,务必查证落实,并在成绩册备注栏注释。
⑸ 成绩录入统一使用EXCEL电子表格,保留1位小数。核查无误后,当场将成绩册EXCEL电子表格刻盘一式两份,分别装袋、密封,“实考办”负责人、全体成绩录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分两人存档备查。
7.成绩上报、查询
⑴ 各县市区将成绩册EXCEL电子表格分发各校,由学校打印成绩册,按班级张榜公布,落实到每一名考生。
⑵ 考生如有查分需要,由个人申请,学校汇总,报“实考办”统一查证。
⑶ 各县市区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文考报名库”正式确认后,将本县市区“实考”成绩数据导入,核查无误,再将合库后的“实考”成绩DBF数据(数据库结构参见附件4-2备注)刻盘密封签字盖章上报市“实考办”。
⑷ 各考试学校要组织并落实每一名考生在绵阳教育体育网上进行成绩查询核对。
⑸ “实考”A、B卷、考场记录单、考生成绩名册及其光盘等相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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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资料,由“实考办”封存至本年底,再统一销毁。
七、工作考评
1.各考点整个考试结束,将考务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实考办”,同时上报监考、巡考员过程照片。无考务工作总结、局分管领导和“实考办”负责人巡考照片的,不予接收考试数据光盘。
2.市或县巡考员对考点整个考务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附件8),并上报“实考办”。
3.市“实考办”与各县市区“实考办”签订专项目标责任书,全市“实考”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表彰先进,处罚违规单位和个人。各县市区也应做好相应考评工作。
八、考务费用
1、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试费按12元/生,由考点学校向考生代收,归口上缴各县市区招办(“市直属考区”学校,按行政区划分别上缴涪城区、游仙区招办)。
2、各县市区招办按生均2元上缴市招办,“市直属考区”学校分别由涪城区、游仙区招办按生均12元上缴市招办,市招办汇总后,全额划转市“实考办”组考列支;各县市区招办再按10元/生全额划转县市区“实考办”组考列支。
3、所有报名考试费务必于5月20日前划转完毕。学校不足部分可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4、报名考试费主要用于报名、准考证制作、电子档案制作、命题、制卷、试卷运输及保密、试卷保管、考务组织、监考补助、考场巡视、成绩录入、数据处理等。
九、考试纪律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是一项国家正规考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初中学校,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在考场设置、考务组织、监考人员选定与培训、考生安全等各个方面都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各考场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或安全事故,将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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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市“实考办”值班电话:李老师2290411、13698123222,邓老师18081200392,QQ:492114621
全市“实考”考风考纪监督电话:2290958
附件:
1-1.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领导小组及考务人员名单
1-2.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规则
1-3.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主任职责
1-4.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主考员职责
1-5.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员职责
1-6.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巡考员职责
2.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题签式样
3.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监考人员推荐表
4-1.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号编制规则
4-2.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名册
5.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样式
6.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场记录
7.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8.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巡视检查评估表
9.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免予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申请表
10.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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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
考点领导小组及考务人员名单
考点学校: (盖章) 考试时间:2016年 月 日
考 点 职 务
姓 名
联系电话
考点主任
考点副主任
学校领考员
学校领考员
物理考室点名员
化学考室点名员
物理考室实验员
化学考室实验员
考区保卫人员
考区医务人员
成绩录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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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规则
1.考生凭《准考证》在考前10分钟到点名处依次排队,经点名、审查准考证、抽题签后,按主考指令按时进入考室,按题签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题签放在实验桌左上角待查。
2.考生进入考室只能携带必备文具,如钢笔、铅笔、直尺、胶擦等,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计算器、书包、书籍、报纸、复习资料等。
3.考生入座后,首先核对是否是本室所考的学科试题,无误后,在A卷、B卷上工整、清楚地填写学校、姓名、考号、签号。
4.一组考生应整体进入考室,个别考生因故耽误时间,不得要求延长。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室内考生方准退出考室。考生退出考室后不得再次返回。
5.考生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分发错误或有异常情况等,可举手,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监考员应当场答复。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监考员也不得向考生答复或提示。
6.考室内保持肃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考生不得向邻桌考生询问和提示。考生不得在室内自由走动。
7.考试终止信号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实验,在B卷右下角“考生签名”处签名确认考试成绩并提交给监考教师,将A卷放在实验桌左上角,携带《准考证》、文具、题签立即退出考室,将题签交回抽签处。
8.考生不得代考,一经发现,取消双方考试资格和成绩。
9.考生若有作弊行为,将给予扣分直至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罚。
10.监考员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考试规则时,将当场取消监考员资格直至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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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主任职责
考点主任职责:主持本考点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考试工作。
考点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负责本考点考试工作。
1.推荐监考人员,选聘培训考点工作人员
2.组织人员布置考场、考室各项设施,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3.负责考试所需实验仪器设备和耗材药品的补充、完善;
4.负责考试组织协调工作,解决考试期间发生的偶发事件,重大问题;
5.及时撤消、更换不称职的或违反纪律的考点工作人员;
6.做好考场、考生安全保卫和后勤工作;
7.向县市区“实考”办公室报告考试情况。
附件1-4: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主考员职责
主考员职责:主持本学科考室的具体考试及评分工作。
1.组织本考室监考人员、点名员、实验技术人员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制止非考室人员进入本考室;
2.分配、调配监考任务,检查考室准备工作,制止监考人员监考本校和亲属考生;
3.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4.按时发出考试开始、终止信号;
5.指导、监督监考员的监考和评分行为;
6.及时协调、报告本考室偶发事件,保持本考室考试正常秩序;
7.组织处理监考员掌握评分标准及评分过程中的临时问题;
8.认真填写考场记录;
9.妥善保管考生A卷、B卷、考生名册、考场记录,每场考试完毕,按时向“实考办”工作人员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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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员职责
1.协助主考、组织实验技术人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组织考生进入考室、对号入座,查验考生身份,制止代考考生;
3.领取并向考生分发实验操作考试题;
4.指导、督促考生在A卷、B卷上正确填写考生姓名、学校、考号、签号;
5.维护教室正常秩序,制止考生违反《考试规则》行为;
6.认真观察考生考试过程,按评分标准客观、准确地评分;考生操作完毕,监考教师应及时告知考生扣分原因及考试成绩,并让考生签字确认;
7.一旦发现考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危险操作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8.每一组考试结束,按顺序收集整理考生A卷、B卷,向主考提交;
9.监考员在监考过程中严格遵守纪律:不监考本校及亲属考生;不吸烟或吃零食;不看书报或高声谈笑;不接听、拨打或玩弄手机;不参与替代考生实验操作;不在考室内频繁走动;不擅离职守;不向考生作与试题内容和答案有关的提示;不提前、延长、缩短考试时间;不带走考生A卷、B卷及评分标准;不包庇纵容或伙同考生违反考试纪律。
— 14 —
附件1-6: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巡考员职责
巡考员是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派,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监督的专职人员。
1.指导考点考务人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巡考员巡视、检查的内容包括:考区环境布置、安全,考室及所需实验器材、药品、耗材配置、摆放,考试工作组织领导,考务及监考人员选聘、培训情况,监考、评分情况,考试纪律和秩序情况,考生成绩汇总录入及公示情况等;
3.巡考员在巡视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考试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应及时与考点负责人交换意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巡视员在巡视中若发现考生作弊,有权责令监考员予以制止并要求做好考室情况记录,对不负责的监考员、工作人员提出批评,直至提请考点负责人撤换;
5.巡考员若发现考点偶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县市区“实考办”,并根据领导意见及时、妥善处理;
6.巡考员必须佩戴“实考办”统一制作的胸卡进入考区,正常情况下不频繁进出考室和在考室长时间逗留;
7.考试结束,巡考员应指导、监督工作人员准确、及时录入成绩并公示;
8.巡考工作结束,巡考员应与考点负责人、工作人员交换意见、总结评估考点考务工作,并向县市区“实考办”报告巡考工作情况。

— 15 —
附件2: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题签式样




签套数
座位号
图1:号签 图2:号签筒
说明:
1.号签可用竹片、木片、塑料片、金属片等制作,长15厘米,宽1.2厘米,号签筒为圆柱形,不透明,内深10-12厘米,口径约6-8厘米。
2.考试学科为:“物理”或“化学”,号签套数为:“一”或“二”,座位号为:1-24。
3.抽签时,号签必须分套(每套24支)放入号签筒内,并全部让“座位号”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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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监考人员推荐表
推荐学校: (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任教 学科
任教
年限
身体状况
所获实验教学成果
实考监考
(年)
联系号码
注:监考员务必严格按条件选拔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本学科从教三年以上的一线骨干教师担任,主考员在从事过三次以上监考工作的监考员中再择优选拔,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实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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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号编制规则
一、考号定义:10位
□□ + □□ + □□ + □□□□
县市区代码 学校代码 班级序号 流水号
二、县市区代码
县市区
代码
县市区
代码
涪城区
01
梓潼县
06
游仙区
02
北川县
07
三台县
03
平武县
08
盐亭县
04
江油市
09
安 县
05
市直属
10
备注:市直属学校、各园区和科学城一中,其县市区代码均填“市直属”。
三、市直属考区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代码
学校名称
代码
绵阳一中
01
科学城一中
9
普明中学
02
高新区火炬中学
10
绵阳外国语学校
03
绵阳十一中
11
南山双语学校
04
绵阳十九中
12
绵阳中学英才学校
05
科创园区博雅学校
13
绵阳民族中学
06
仙海区中心学校
14
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
07
高新区永兴中学
15
绵阳中学育才学校
08
奥林匹克体育学校
16
四、市外返绵考生指定学校代码
从市外返回并取得临时学籍的绵阳籍考生,其考号中“学校代码”统一使用“99”,以示区别。
— - 18 - —
附件4-2: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名册
县市区(盖章)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考号
(10位)
学籍号
(19位)
考 生
姓 名


县市区
(市直属)
学校名称
所在
班级
物理
化学
合计
备注
备注:
1、本名册一册多用。报名时由学校编制,EXCEL电子表格格式,以班级、考号为序,每页24人为一组;
2、“实考办”成绩录入完成后,合文考报名库,生成“实考”成绩DBF数据库,其结构如下: kh =考号,数字型,10位; xjh=学籍号,数字型,19位;xm=姓名,字符型,8位;xb=性别,字符型,2位;县市区(或直属学校),字符型,6位;xxmc=学校名称,字符型,20位;bj=班级,数字型,2位;wlcj=物理成绩,数字型,4位,其中1位小数;hxcj=化学成绩,数字型,4位,其中1位小数; hjcj=合计成绩,数字型,4位,其中1位小数。保留文考报名库中的“bmh=报名号”。实考成绩数据库以县市区名称拼音缩写为文件名。 — - 19 - —
附件5: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样式
绵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
姓名_____性别__
考 号_________
学 籍 号_________
学 校_________
(操作考试,注意安全)


(备注:准考证用A4纸一张打印4份)
附件6: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场记录
___县市区考点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起
止时间
本组考生人数
考试情况记录(含缺考、异常情况)
主考
签字
- 20 -
附件7: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偶发事件
处理办法
1.考生准考证考号重号
监考员首先报告主考,稳定考生情绪;主考立即核对名册,查明确切号码,安排考生按时进场考试,并作好考场记录。
2.考生忘记带或遗失准考证
通知本校领考员验证考生相貌,若相符则可安排考生进场考试;若忘记带,则要求在考试结束前将考生准考证送到;若遗失,则领考员要在考场记录上签字证明无误。成绩名册公榜时也要注明该考生“无证”,接受同校其他考生监督。
3.考生相貌与准考证照片不符
通知本校领考员先将其带到考务办公室询问情况,查证无误后方可再进场考试;若查证确系代考,则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进一步查证情况,作出详细记录并报县市区“实考办”处理。
4.考生发现试题内容有误或印刷有误
若少数考生试题有误,则参照其他考生试题予以答复;若整个考场发生同样错误,主考立即与本学科监考员会商答复意见,作好情况记录并报告县市区“实考办”。
5.个别监考员不履行职责,甚至发生舞弊行为
提醒、批评,直至调换临时监考员接替工作,作好考场记录。
6.考试过程中发生不安全行为
立即提示并制止,若有人员受伤,立即请医务人员治疗。
7.考生发生晕场、疾病
难以坚持,劝其退场,待病好后安排在下一组考试。
8.考生在场内喧哗、打闹
予以提示、制止;情节严重者,通知保卫人员带出考场。
9.考场遇到场外干扰
报告考务办公室通知保卫人员排除。
10.考生要求中途退出考场
开考5分钟前不予答应;开考5分钟后可退出场,但不能再进考场。
- 21 -
附件8: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巡视检查评估表
县市区 考点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评估细则
分值
得分
1.考点领导小组及考务人员落实,分工职责明确,名单张贴上墙;
10
2.考点领导小组成员及考务人员工作认真负责,遵守考务规则、考试纪律,人员培训效果良好;
10
考务
组织
工作
3.考务组织工作严密有序,考试制度、资料完善,按规定张贴上墙,制度执行良好;
10
4.考区有醒目标语、警戒线;有考务办公室及联系电话;考区安全保卫设施完善;
5
5.考室有醒目标志,有考场氛围,消防、急救设施完善;
5
实考
条件
装备
6.实验器材装备、开考实验组数达到规定标准,仪器设备完好;
20
7.考务人员及考生对考试程序清楚,考生纪律秩序良好;
5
8.考生考试态度端正,实验操作行为科学、规范;
5
9.考生无代考、作弊现象;
10
10.监考员、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无违规行为;
10
11.监考员评分客观准确、公正公平;
5
实考
过程
管理
12.按要求做好免考考生名单和考点考试成绩公示;
5
1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100
其他
事项
14.出现严重作弊、违规事件,一票否决。
-100
评语
考点主任签字: 巡考员签字:
- 22 -
附件9: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免予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就读学校
班号
学籍号
(19位)
出生日期
民族
免考原因
证明出具
单位
出具时间
家长签字
教务处
审核人签字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23 -
- 24 -
附件10: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目标责任书
下达目标单位: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目标单位: 县市区教体局“实考办”
为确保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统一考试和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目标责任有关项目,特签定此项工作目标责任书。
1.宣传并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中考”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
2.严格执行《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考务组织工作要求(包括考务组织、考点设置、条件装备、过程管理等),各环节规范、合理、落实。
3.严格按要求选择考务人员,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统一评分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加强对考务人员、考生的政策、纪律宣传和教育,加强考试工作的巡视,各环节严格把关,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违章、违纪现象。
5.做好考试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具体措施和各相关环节责任人,保证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交通、饮食卫生、考场、实验操作等过程中的人生安全。确保数据安全。
6.上报参加考试考生人数、考试文件、考生成绩、考试工作总结等数据、资料规范、准确、准时。
7.按要求做好免考考生名单和考点考试成绩公示。
8.按要求准时、足额上缴考务费用。
9.各“实考办”负责人亲自组织“实考”工作,分管局领导巡考2次以上。安全、考风考纪实行一票否决。考试工作结束,市上组织专项工作考评,实施奖惩。
下达目标单位:(盖章) 完成目标单位:(盖章)
第一责任人(签字): 第一责任人(签字):
第二责任人(签字): 第二责任人(签字):
二Ο一六年 月 日 二Ο一六年 月 日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下达目标单位、完成目标单位各执壹份;开考务会时返回。)
抄送: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
- 25 -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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