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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怒江中考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4 22:20:16   来源:2018招生信息网  浏览:   【】【】【

关于2016怒江中考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提高信息采集准确率,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 2016 年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招考院〔2015〕17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今年将继续全面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以下简称“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工作,请各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本次报名工作,现就怒江州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级以上;

5.州内户口考生正常报考,州外户口考生按《怒江州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规定(试行)》(怒教发〔2014〕40号文件)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2.综合素质评价为D级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招考院〔2015〕174号)要求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报考时间为准,从2016年1月10日起至3月31日止,报考功能于2016年3月31日关闭,逾期一律不再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地点: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按怒教发〔2013〕60号文件《怒江州教育局关于〈怒江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补充规定》执行。

(四)我州户口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需回我州参加高中录取的,持户口本及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证明,在报名时间段内到原户籍所在县教育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否则不能参加我州高中录取。

三、体育、艺术专业报考

初中毕业生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自行与报考学校联系并参加报考学校的专业测试。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报名宣传、组织、管理工作

凡是参加我州 2016 年高中招生录取的考生,户籍不在怒江但在我州就读报考的,均须参加我州本年度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

各县招考办、学校工作人员要做到细致认真、耐心指导,以确保考生录入信息准确,杜绝因疏忽造成的信息错误。确认点要认真核对、验证考生报名关键信息(姓名、性别、考生类别、民族、户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照片、学籍号)。另外,还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认真制定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方案。一是各招考办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二是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周密、合理地制定本地报名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2.设置报名点,配备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报名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招生考试业务工作。

3.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高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报名手续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

4.加强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安全工作培训,强化法纪意识、责任意识;二是要提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高中阶段招生的有关政策,熟悉网上报名的方法和程序;三是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四是要加强对考生的培训,辅导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按时确认。

5.各县招考办要指定具体责任人做好工作网网上答疑、网上举报回复等工作。

6.各县必须在2016年4月底以前,协调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并完成考生的体检工作。并将体检结论告知考生,以便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二)做好数据检错工作

数据检错工作由各县招办督促、监管,各报名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省招考院将通过工作网检错平台不定期发布报名信息检错数据,各县招考办要做好检错信息的核查和修正工作,务必确保姓名、性别、考生类别、民族、户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照片、学籍号等绝对准确,务必确保所有考生都进行了二代证读卡。另外,要做好随迁子女考生的信息登记和审核。

(三)全面进行二代身份证读卡验证工作

要求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二代身份证读卡验证,否则不能进行报名。同时,各级工作人员必须对考生身份证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高校纪工委、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1〕71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确保考生信息安全的通知》(云招考传〔2010〕28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2〕54号)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电子信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招生考试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工作,必须由主要领导负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健全信息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信息安全工作,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的教育和培训,特别要加强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保护,要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充分认识到“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他人”的违法性(见《刑法修正案(九)》)。

对玩忽职守,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严格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各级招考机构要认真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加大对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参加考试。

2.所有报名考生必须真实填写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

3.对不愿意按我州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各县及时告知学生回原籍报考。

(六)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按《怒江州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规定(试行) 》(怒教发﹝2014﹞40号)文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州高中录取,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并在报名时做好相关工作。

1.信息采集。随迁考生要如实填写《州外户籍随迁子女报考高中审核表》。

2.逐级审核。根据《怒江州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规定(试行) 》(怒教发﹝2014﹞40号)文件要求,对《州外户籍随迁子女报考高中审核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逐级上报进行审核。各级审核意见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逐级修改一致。

3.告知确认。随迁审核结论生成后,由学校告知考生。

(七)违规处理

在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中,如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资格造假等骗取报名资格、照顾加分、随迁报考资格等行为的,一经举报、查实,即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收费标准

考生报名时,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取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的通知》(云财综〔2012〕74号)规定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按实际报考科目收取,每人每科次10元(体育每人次15元)。农村学校初中在校学生应缴纳的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要确保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有关信息,以及考生学籍有关信息和网上报名相关信息的一致性,并积极协调学籍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维护渠道畅通,及时完成错误信息的修改。

(二)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未办理、丢失二代证或二代证磁性失效的考生要尽快到户籍所在县公安部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三)考生录入的报名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签字后至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须牢记用户名、登录密码及查询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漏,以防被人修改信息。因考生本人泄漏密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清楚加分的类别、分值。

(六)通信地址要详细具体,保证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送达;所填电话号码要正确并确保通信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怒江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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