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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宁德中考中招录取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16-04-12 19:35:42   来源:2018招生信息网  浏览:   【】【】【

2016宁德中考中招录取政策出台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和学校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填报志愿在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前进行。各县(市、区)要在普高最低录取线上,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考试录取办法:在我市各县(市、区)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且有三年完整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报考当地所有高中学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足三年当地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可报考当地所有高中学校,如果当地一中未面向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需经当地招委会研究决定。

(二)定向生录取办法:为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将部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0%用于定向招生,定向招生指标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定向生招收工作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部分达标高中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的通知》(宁教中〔2016〕5号)要求执行。

(三)保送生录取办法:继续推行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推荐(保送)升学,将部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的10%用于招收保送生,保送生招生方案按照《关于2016年部分达标高中试行招收保送生的通知》(宁教中〔2016〕4号)要求执行。

福安市、古田县、柘荣县作为省、市中考中招改革和教育评价的试点,可以对招收定向生、保送生的比例和分数进行适当调整,调整的方案须经我局同意。

(四)民办高中的招生办法:

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纳入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办法和招生范围由学校自行拟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其中跨县市区招生需征得宁德市教育局同意)在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公布。各地要支持民办高中的招生工作,在中考报考前,要做好民办高中的招生宣传,并做好志愿填报指导工作。跨县(市、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上要与当地招生部门密切配合,确定招生的时间和招生办法。

(五)宁德市民族中学招生办法

宁德市民族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就读市民中的学生不仅享受少数民族学生津贴,而且6个贫困县户籍的学生参加高考将具有福建省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资格。

各地要支持民族中学的招生工作,在中考报考前,做好民族中学的招生宣传,认真指导少数民族学生踊跃填报宁德市民族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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