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昆明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安排的规定
关于2016年昆明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安排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按照《昆明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昆明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计划招生83700人,适龄儿童均可入学,入学率可达99.9%以上;初中计划招生78300人,适龄少年均可入学,入学率可达99.9%以上。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和规定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优化资源配置。县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根据昆明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布局布点调整、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变化,认真规划区域内资源配置,逐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深入推进学区化办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细化学区化办学工作方案,明确发展目标,通过名校融校等方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推进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整合和共享,加大学区内小学和初中的统筹,积极探索九年一贯的学区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3.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户口、居住、学校规模、交通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费学位,做到义务教育责任区100%覆盖,不留盲区和盲点。
4.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落实残疾儿童、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失居农民子女、企业下岗职工子女等贫困学生救助政策。切实做好各地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切实做好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工作。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学生相关优惠政策。
5.切实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主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托公安部门、街道、社区、幼儿园,开展随迁子女就学预登记,摸清底数,合理统筹随迁子女入学。县(市)区教育局、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学校要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设立报名咨询点,公布就学指南,简化手续,直接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致。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将主城区的报名咨询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外来务工人员所持《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的办理时间须在2016年2月29日前,方可申请公费学位。
6.继续做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工作。凡已办理昆明市户籍落户手续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由迁入地政府统筹优先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入学;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昆明籍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由迁入地政府按“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就读。
7.认真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当地残联的沟通,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其按时就学。任何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积极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昆明市盲哑学校负责全市听力语言残疾和视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招生,五华区新萌学校、盘龙区培智学校、寻甸县特殊教育学校及宜良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辖区内智力残疾少年儿童的招生。
8. 2015年度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三、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一)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二)入学原则。公办小学入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 ,公办小学划片入学的计划每班45人;各公办小学要在2016年7月25日前,将学校入学的报名时间、招生计划、地段范围和报名所需资料等向社会公布。主城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探索“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政策。民办小学自主招生。
(三)报名时间。主城各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日—5日,其他县区在8月10日以前完成公办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民办小学可提前一个月进行。
(四)强化管理。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加强小学入学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和入学安排工作,任何学校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四、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
(一)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1.按照“市级协调、以县为主、区域联动、体现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公办初中一年级分配入学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的政策,严格规范小学升初中分配入学管理工作。
2.公办初中实行“一校单点或一校多点、九年一贯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人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划片入学的计划按每班50人下达,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含5%以内的体育网点生人数。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培育与建设。昆明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初中艺术特长生。
3.各县(市)区招办和学校必须严格完成计划任务,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在计划外自行招生,更不得以“校内班”、“重点班”等形式变相择优招生。小学未按学校招生地段入学的学生,毕业时不分配进入热点初中就读。按分配进入公办初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毕业时方具有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资格。
4.主城各区根据小学毕业生情况,以区域为主,同时充分考虑历史形成的招生范围,合理调配,顾全大局,保持稳定,提出辖区内小学升初中的入学分配方案,报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执行。
5.因城市改建和新建住宅小区没有建盖配套学校而造成人户分离,不能参加以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通过就读小学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初中学校,原则上不安排热点学校。极个别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指定划片内入学的学生,可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6.在昆明跨区就读的昆明籍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原就读小学参加分配升入初中就读。若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可通过就读小学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和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其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转交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就读。
7.民办小学有毕业生需申请公费学位的,由学校于2016年6月10日以前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
8.未在昆明就读的昆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需申请公费学位的,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属地教育局统筹安排。
9.各初中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已分配到其他学校入学的学生,若接收无正常分配入学手续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初中学籍。
(二)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1.2016年,全市辖区内所有民办初中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免试入学。
2.限报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1)各限报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在昆明民办教育网公布。限报民办初中学校24所,名单如下:
序号
学校
网址
1
云南大学附中一二一校区
2
云南大学附中星耀校区
3
云南大学附中呈贡校区
4
云南师大实验中学
5
云南师大附属润城学校
6
云南农大附中
7
云南民大附中
8
昆一中西山学校
9
昆一中度假区分校
10
昆明滇池中学
11
昆明长城中学
12
昆明盘龙区白塔中学
13
昆明市官渡区云子中学拓东校区
14
昆明市官渡区云子中学长丰校区
15
北大附中云南实验学校
16
昆明市官渡区冠益中学
17
度假区衡水实验中学
18
昆明市高新区达城中学
19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仁泽学校
20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俊发城中学
21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官渡中学
22
官渡区星耀天成学校
23
云南外国语学校
24
昆明锐意外国语中学
(2)工作时间安排
网络统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日—10日(注:电脑随机选号与学校自主招生均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电脑随机选号时间:小学毕业考之后。
课堂体验时间:各限报民办初中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
(3)录取方式
限报民办初中学校录取采用“电脑随机选号+自主招生”的方式。自主招生采用“参考《昆明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课堂体验”相结合的方式。
当限报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确认学生数小于或等于2016年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全部免试录取。
当限报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确认学生数大于2016年招生计划时,招生计划的50%,通过电脑随机选号的方式录取,由学校对本校报名库中学生的随机选号资格进行核定,具有昆明小学学籍或户籍的学生,方可参加该校组织的电脑随机选号。招生计划的50%,由学校从本校报名库中未被随机选号录取和辖区外报名的学生中自主录取。
电脑随机选号采用同一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程序、统一组织,民办初中学校校长具体操作,全程录像,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公证人员、保密人员监督见证,市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
课堂体验方案由昆明市教育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内容、统一时间”的原则制定,学校组织实施。
为维护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保障小学升初中分配入学的有序进行,各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必须安排在小学毕业生学业评价后,即在6月18日以后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时间自行招生。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不再参加对口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参加公办初中划片入学。
(4)报名须知
网络统一报名。登陆昆明民办教育网(http://www.kmmbjy.com或者http://www1.kmmbjy.com),按提示报名即可。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应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网络报名系统内的1所民办初中学校,可提前到学校网站查询限报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网络报名后,学生及家长根据学校的通知和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校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确认或因谎报、多报无法确认的,视为未报名。
五、严守招生工作纪律
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规范管理,严守招生入学工作纪律;要优化服务,推进“阳光招生”工程,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工作流程。要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政府关于中小学收费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要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教育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