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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2016中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加分照顾审核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6-04-23 16:50:40   来源:2018招生信息网  浏览:   【】【】【

昆明2016中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加分照顾审核办法出台

昆明市2016年中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
加分照顾审核办法


一、加分照顾审核方式
(一)昆明市户口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乡镇和县级计生部门逐级审核,县级计生部门将加分照顾考生名单汇总,并提供给县(市)区招办。
(二)云南省其它州(市)户口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考生,先回户口所在地村、乡镇和县级计生部门审核,再由报名学校、县(市)区招办复核。
二、加分照顾办理流程
(一)昆明市户口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考生
1、报名学校从市招生考试院工作网打印《昆明市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登记表》发给考生;
2、考生持《加分照顾登记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乡镇和县级计生部门逐级审核盖章;
3、考生将逐级审核后的《加分照顾登记表》交回报名学校,学校汇总交到县(市)区招办,同时在市招生考试院工作网录入加分项目;
4、县级计生部门汇总加分照顾考生名单,填写《昆明市2016年中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加分照顾考生统计表》,并提供给县(市)区招办。 
5、县(市)区招办根据计生部门提供的《加分照顾考生统计表》和考生交回的《加分照顾登记表》,到市招考院办理加分手续。
(二)云南省其它州(市)户口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照往年的办法操作)
1、报名学校从市招生考试院工作网打印《昆明市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登记表》发给考生;
2、考生持《加分照顾登记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回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乡镇、县计生部门审核盖章;
3、考生将《加分照顾登记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交回报名学校;
4、学校、县(市)区招考部门复核后,准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加分手续。

 

注意:
1.经与市卫计委协商,今年昆明市内户口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考生加分照顾审核工作略作调整,以村、乡、县三级计生部门的审核为准,县级计生部门审核后汇总加分照顾考生名单,并于5月13日前提供给县(市)区招考部门,请各县(市)区招办也主动联系一下县级计生部门,对接好工作。请各学校通知考生必须于13日前完成县级计生部门的审核,逾期计生部门不再审核。
2.由于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加分照顾手续是按考区分时段组织办理,而开发(度假)园区的学校有的是分跨不同的县区,请相关的县区招办与开发(度假)园区计生部门联系,请他们按学校辖区分别提供汇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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