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中考招生录取时间日程表
2016重庆中考招生录取时间日程表
2016年重庆中考日程安排
6月
月初,初三生将迎来自由复习阶段,自由复习,也叫自主复习,自己有针对性的复习。6月12-14日,是考生中考的时间。中考是人生中迎来的第一次大考,考生要尽量排除紧张情绪,做好充分准备,以平常心对待。家长也要帮助孩子排解压力,树立考前信心,为孩子做好考试期间饮食、休息等后勤工作。
重庆市的志愿填报分为模拟志愿填报和正式志愿填报,模拟志愿填报的时间为6月5日、6日的下午13点-19点,正式志愿填报的时间为6月16日早9点-17日晚20点。
重庆中考成绩会在重庆中考结束10天左右公布。学生及家长可登陆电信或移动联通查询地址,输入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进行成绩查询。
7月
本月是各校进行招生录取的日子,考生从本月起会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
8月
录取工作在本月结束,学生可以在暑假好好休息,但也得做好上高中的一些课程准备。
2016重庆3+4招生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3+4招生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均衡中心,初中毕业生学校:
根据“渝教招发〔2016〕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人才一体化培养和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把准招生政策依据
各校应仔细研读2016年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人才一体化培养(简称五年制专科)和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简称3+4本科)培养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政策及实施办法,吃透政策,按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招生对象、学校及专业
(一)招生对象
“五年制”专科(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面向全市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3+4”本科,面向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全市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二)招生学校及专业
2016年,全市参与“3+4”招生的国家中职示范学校19所、20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院校11所、专业点19个,招生规模1440人;参与“五年制”招生的国家级和市级中职示范学校14所、18个专业点,对接高职院校7所、专业点18个,招生规模1900人。
“3+4”、“五年制”具体招生学校、专业及计划见附件。
“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及分专业招生计划另文通知。
三、严格遵守招生程序
(一)宣传发动
各均衡中心要督促指导辖区初中毕业生学校及时通过学生家长动员会、广播、宣传栏和班主任教师个别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将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3+4”试点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如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就学形式、学习地点、培养目标、学习年限、考前志愿信息填报时间方式、考试录取办法等明确告知学生、家长及社会,防止因政策理解不清楚造成盲目选择就读而反悔等纠纷现象发生。
(二)考前志愿信息采集
初中毕业生学校要按照县教委近期统一发出的有关考前志愿信息采集统一要求的表格、格式、内容要求认真指导毕业生自主填报,防止信息错漏,不得不经学生同意代填志愿信息。普通高中与中职互不兼报,报考“3+4”的可兼报普通高中。填报采集时间为4月25—27日。本次信息采集未填报“3+4”的,将不能报考“3+4”。
(三)考前学校专业志愿填报
1. 志愿批次设置。“3+4”志愿设置为本科批次,在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提前批实施录取。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志愿设置为专科批次,在全市中职招生提前批录取。“3+4”设2个顺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专科批次设1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1个专业志愿。填报“3+4”志愿的考生,可兼报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志愿、普通高中(含参与联招的普通高中)志愿及中职其他志愿。填报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志愿的考生,可兼报中职其他志愿。
2.填报时间及方式。凡报考“3+4”的考生,应在2016年6月1日9:00—6月8日18:00间登录“重庆市中职招生网上录取系统”(http://zzb.cqzk.com.cn/),按系统提示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凡报考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的考生,可在8月31日前到相关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填报志愿,由相关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上报市中职招办。
考生填报“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3+4”志愿,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应分别填写试点中职学校代码和中职阶段专业代码。填报“五年一贯制”,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应填写高职院校的相应中职招生代码和中职阶段专业代码。
考生考号采用市教委统一编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号。
3.填报后的效用。考生须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及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慎重选择学校及专业,考生填报的志愿代码将作为投档录取时的唯一依据。
未在规定的时间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2016年重庆市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和“3+4”的招生录取。
各校必须安排专人指导学生认真、细致、及时、准确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信息,防止延误、错漏。严禁不尊重学生自愿、不经学生同意擅自代填志愿。
(四)文化考试
报考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和“3+4”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其中,对报考“3+4”的考生考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18号)相关要求执行,单独设立考场考室。
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应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和体育。
各校要按照我县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安全组织考生按时到规定考点参考。
(五)投档录取
1.划定分数线。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和“3+4”招生录取,以考生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为依据,分别结合招生计划划定最低送档分数线。其中,“3+4”最低送档分数线参照联招录取最低送档分数线划定。
2.实施网上录取。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和“3+4”招生工作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①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录取与中职新生学籍注册同步进行。
②“3+4”录取分两次实施。
第一次录取:由市中职招办按照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对成绩达到最低送档分数线的考生按1:1比例进行一次性投档,并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被“3+4”试点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录取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3+4”录取资格。
二次征集志愿:第一次录取及确认结束后,仍有计划缺额的学校,可进行二次征集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
第二次录取:由市中职招办根据考生二次征集志愿,对成绩达到最低送档分数线的考生按1:1比例进行一次性投档,并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已被上一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下一批次志愿不再投档。
考生在被“3+4”试点院校录取成功后,不得被其他类型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可按志愿参与高中阶段其他批次录取。
已录取学生由市中职招办统一发放和印制盖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
各校应专人指导学生随时关注、查询录取信息,尤其是对首次未被录取的学生要指导其填好二次征集志愿信息,防止错过二次录取机会。要关注学生录取通知书领取情况,防止延误或丢失,影响正常入学。
(六)报到注册
被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3+4”录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向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参加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学校按照市教委统一安排注册后方取得有效学籍。被“3+4”录取后自动放弃入学而擅自就读其他高中阶段学校,不能取得有效学籍。
各校一定要向学生及家长讲清报到注册及入学相关政策规定,防止已录取学生自动放弃入学而私自就读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而不能注册学籍的问题发生。
附件:1.重庆市2016年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名单
2.重庆市2016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项目名单
开县教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