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娄底中考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实施方案
2016娄底中考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教育综合改革和课程标准,进一步加强初中学生信息技术能力、实验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按照《娄底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组织领导与管理
(一)考试领导小组
1.初中信息技术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刘道阳
副组长:王贵升
成 员:罗风初 李祥俊 刘东胜 贺朝阳 邓志华
刘朝江 廖伟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祥俊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市电化教育馆。
2.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刘道阳
副组长:高 静 王贵升
成 员:罗风初 杨小国 饶一民 贺朝阳 李雄军
吴 芬 黄志坚 石 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小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市教学仪器站。
(二)考试管理
1.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县两级基础教育科(股)统筹管理,分别由电教、仪器装备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
2.市电化教育馆、市教学仪器站负责市直学校组考工作,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电教站(中心)负责本区域内学校组考工作。
3.市教育局向市直学校考点派出驻点巡视员,并组织机动巡视组巡查各县市区考试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向本区域各乡镇中心学校派出驻点巡视员。巡视员主要负责指导、督查各考点组考工作,联络有关考试事项。
二、考试科目
2016年的初二学生参加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2016年的初三学生参加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三、考试范围
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初中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定的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教学内容。
四、考试时间
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统一开考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统一开考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
五、考前准备
(一)信息技术考试
1.考点条件。考点要有支持信息技术网络考试系统正常运行的计算机教室,有统一安装的信息技术网络考试系统;有通过“信息技术网络考试系统”培训的监考教师。
2.正式考试数据(考生信息和题库)将在5月22日前传到各县市区教育局信息技术考试中心,各县市区将于5月23日传到各考点,各考点请于5月23日将数据导入考试系统。
3.各县市区考试中心在成绩汇总前必须将本县市区的考生信息和考点信息导入考试中心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可以在娄底市中招管理系统内下载,也可以到市教育局信息技术考试中心索取)。具体操作办法见《各县市区考试中心操作流程》(附件1)。
(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1.命题制卷。考试试题和评分表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印制。考前1个星期内书面通知各考点考试所需要的理化生实验仪器、药品材料;考前2天将考试试题发放到各考点学校,由各考点实验人员提前1天准备各试题所需要的实验仪器、药品材料。
2.考点条件。有理化生专用实验室及专职管理人员,物理实验室电到桌,化学实验室水到桌,生物实验室水到室,每间实验室能开出24组以上的分组实验,各科仪器设备、药品等实验器材能满足按教材要求全部开出学生分组实验。如不符合考点设置条件的学校,由本校组织好学生,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县市区教学仪器站(中心)安排下,到外校实验室参加考试。
(三)考点布置
1.考点应在学校大门悬挂“2016年信息技术与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学校考点”横幅,在学校醒目处张贴《考试场次与时间安排表》《考室分组安排表》《考生须知》《考试平面示意图》等,为考生营造一个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2.每个考点设考务办公室1个(供考务人员办公和休息用),候考室1个(供考生抽签、候考)。
3.每个考室设置实验桌24张,摆成四行六排,并在实验桌右上角张贴考生座次号。
4.考点学校按照统一下发的考试试题所需实验材料清单,提前1天准备好相关的实验器材、药品。凡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器材、药品应在考室或准备室内存放足够的备用品。
(四)考务人员
1.考点设考点主任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考试全面工作;设考点副主任1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具体负责考务工作。
2.考点考评员。考点考评员原则上由考点学校本学科教师担任,如专任教师不足4人的乡镇初中学校,可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县市区考试办公室统一调配,但必须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全部完成各科考试任务。
3.考点按相应学科设实验员若干名,负责考前实验器材的准备和考试期间实验器材的补充、调换及考室的管理。
4.考点设考务员和联络员若干名,由考点学校安排。负责召集考生进入候考室、引导考生入进入考室、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试实验题号、考试信号发布、考试试卷保管与收发、维持考场周围秩序、考试成绩登录等。
5.考点设医务人员1名,由考点学校安排,负责对考生进行临时伤病医治。
六、考试方法
(一)信息技术考试
1.考前由学校集中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生学习“考生须知”和有关考试规则。
2.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场30分钟,每两场考试间隔时间为15分钟。开考15分钟之内,考生不允许退出考场,考生在开考15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考试时间结束考生仍未完成作答者,由系统自动强制收卷。考点学校须统筹进行考生批次的安排,考生凭普通初中学生学籍卡进入考场,各批次开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学籍卡上相片与考生本人相貌, 组织考生有序入场,严防代考现象。
3.考试参照2015年的《娄底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严格考试纪律,所有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考试,严禁出现代考等任何违纪舞弊现象。
4.每个考室安排2名监考教师。各考点除安排符合要求的监考教师以外,每次考试还要安排网络技术员负责处理相关技术问题。
5.异常情况处理:
(1)考试过程中,如导入考生数据不是按考生批次安排的顺序,在每场考试结束后,服务器的考试监考程序须一直保持开始答题状态。
(2)考试过程中因意外情况(如计算机死机、服务器网络连接断开等类似情况)导致考生无法继续作答,可初始化该考生答题信息,再登录作答。如开考时间超过20分钟,则将该考生安排到下一场考试。
(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学生独立完成实验,考评员根据考生实际操作情况及实验现象和实验结果进行当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
1.考试时量:每科考试时量为20分钟。
2.考试分值及成绩评定:每科卷面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转换为A、B、C、D四个等级(85分-100分A,70分-84分为B,60分-69分为C,60分以下为D)计入中考成绩库。
3.考试试题:每科有4个考试实验题,每1个试题准备7套实验器材(其中1套备用),每科每组可同时开考24名学生。考生的具体考试试题,在考前抽签决定。
4.考试监考:每个考室设4名考评员,每个考评员负责考评1个实验题,1个实验题有6名考生同时参加考试。
七、考试流程
(一)信息技术考试
考试流程具体内容见《各考点学校操作流程》(附件2)。
(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1.编组。考点学校在考前将考生按学籍号由小大的顺序编组,每组6人,并依次编好组号,每组指派一名组长。
2.候考。每场考试前30分钟,联络员通知学生携带学籍卡和文具,组织学生进入候考室。
3.抽签。每场考试前15分钟,联络员负责组织抽签。各小组组长代表本组抽签,确定每组考生的考试试题。
4.入场。考生在考试前5分钟进入考室,考评员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并查验考生学籍卡、班级、姓名。
5.考试。每个考生独立完成1个考试试题,每个考评员负责1个考题(6个考生)的考评,填写好《实验操作技能考试评分表》,并现场评定考生考试等级。
6.退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依次退场,考评员收好考生考卷,连同本堂考试成绩交联络员。实验员清理考场,做好下一场考试准备。
八、考试成绩汇总及录入
(一)信息技术考试
1.每批次学生考试结束后,检查考生答题数据是否已经上传至服务器,如因特殊情况,考生答题数据未能上传到考试服务器,可用U盘或移动硬盘直接到考生机上拷贝至服务器。
2.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考点收集考生答题数据,连同缺考考生信息一并刻成DVD光盘(U盘)或网络传输方式传到县市区考试中心。文件夹命名或光盘外表面必须写上“县市区名称+考点”名称,如娄底市第一中学可命名为:市直娄底市第一中学。
3.考试结束后,考点使用考试系统的评分功能自动阅卷评分,导出考生成绩数据,做好备份,并将拷贝DVD光盘(U盘)或网络传输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各县市区信息技术考试中心;如发现因设备原因造成文件损坏或数据丢失的,要在本场考试后对无数据的考生安排重考。
4.各考点成绩数据由县市区统一汇总导入到县市区信息技术考试中心系统,然后将考试成绩导出并将考试成绩转换成等级,各县市区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考生等级统一导入娄底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1.成绩转换成等级后统一录入到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市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办公室负责市直学校考生成绩录入,县市区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办公室负责本县市区考生成绩录入,全市统一录入时间为5月27日-31日。
2.成绩录入工作每组由3人组成,其中1人报成绩,1人录入(微机),1人监督,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应全程参与成绩录入工作,每所学校的考试成绩录入完后,参与录入工作的成员需在学校成绩册(纸质)上签字。
3.如因特殊情况缺考的考生,经市考试办公室批准后,由县市区考试办公室在5月底前组织补考。
4.市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办公室地点:市教学仪器站(娄星区学院路446号、市工贸中专旁边);联系人:石坚(负责县市区) 电话13332589900、8233206,陈葵(负责市直学校)电话13973879653、8312735。
九、考试成绩运用
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2016年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考试成绩转换为A、B、C、D四个等级,按照非D即入的原则,同等条件下,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十、考试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初中学校信息技术和实验教学工作,加快学校计算机室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确保学校具备考点设置条件。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有关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初中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详尽的实施细则和组考方案,并将组考方案于5月15日前分别报市电化教育馆和市教学仪器站。
(三)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考试组织领导,协同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保障工作经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级组考工作;要强化考试期间的指导和巡查,切实防止考点学校组考不严密或流于形式,对虚报考试成绩的学校要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要统筹安排好不在本校参考的考生接送有关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有序、安全进行。
本方案由市电化教育馆、市教学仪器站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县市区考试中心信息技术考试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