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舟山中考中招政策出台
2016舟山中考中招政策出台
关于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如下:
要求升入舟山中学、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岱山中学、嵊泗中学、南海实验学校的学生,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3A2P及以上;
要求升入舟山市田家炳中学民办划线招生的学生和要求升入白泉高中、普陀三中、六横中学、大衢中学的学生,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2A3P及以上;
要求升入其他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1A4P及以上。
所有录取的学生“品德素养”必须P等及以上。
说明:2015年初一新生始,全面实施新的初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8年起,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学的前置条件,并折算为相应分值计入升学总分,逐步与高中段招生建立更紧密的挂钩。
关于志愿填报
2016年高中招生分六个录取区域。分别是新城、市属(新城外)、定海、普陀、岱山、嵊泗,考生填报志愿时所填录取区域必须与中考报名时确定的录取区域相一致。
志愿填报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根据各高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每个考生按中考报名时确定的录取区域,根据自己意愿最多可以填报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各6个志愿。考生所填普通高中志愿必须符合各自确定的录取区域,否则该志愿作废。考生必须认真完整填写志愿表,并经考生本人、考生家长确认,学校确定相关人员审核。
四高中统招生录取办法 1.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划线招生
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并公布。其中民办舟山市田家炳中学75%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划线招生,其余名额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学校在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内收费。当在录取分数线上出现并列分且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对录取分数线上并列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中A等数量从多到少录取;如“总分 2”并列且综合素质评价A等的数量相等的人数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则按考生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职业学校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不受录取区域限制,允许跨区域实施全市一体化招生。中考成绩发布后,初中毕业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意向填报相关志愿。普通高中划线招生录取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自主实施招生。
政策:对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简称五类生)和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部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调整说明
1. 2016年舟山中学继续面向全市六个录取区域单列计划招生。其中面向新城、市属和定海三个录取区域的330名(含已被舟山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以下同)招生计划,先按南海实验初中和舟山第一初中实际报考新城录取区域的考生数的15%(尾数进位后取整)分校招生,其余招生计划再按同一分数线面向新城、市属和定海三个录取区域招生。对南海实验初中和舟山第一初中学区内(指2013年新城行政区划调整前)报考新城录取区域的考生,分校按15%计算舟山中学录取数,超出的录取人数不计入330名录取计划,另行追加。
2. 南海高中继续面向新城、市属、定海三个录取区域招生,其中面向定海录取区域计划招生40名。
3. 白泉高中继续面向定海、新城、市属三个录取区域实行城乡统一分数线招生,其中面向定海区属农村初中学校实行定向保底招生。金塘中学继续面向定海、新城、市属三个录取区域招生,不受城、乡户籍限制。
4. 2016年,大衢中学只招收大衢中学初中毕业报考岱山录取区域的考生。
5. 东沙中学分岱山考生和其他考生两类单列计划招生。岱山考生指初中毕业报考岱山录取区域的考生;其他考生指初中毕业报考新城、市属、定海、普陀、嵊泗录取区域的考生。
6.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2016年,市本级定海一中、南海实验高中起始年级继续实行平行分班。
六2016年高中招生工作日程
序号
时间
内容
1
6月12日前
完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照顾加分审核确认并上传相关数据库
2
6月13-15日
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3
6月16-22日
全市统一阅卷,登分
4
6月20日前
完成体艺特长生报名、专业素质测试等工作。综合管理处将各招生学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汇总表送基础教育处
5
6月23日
考生成绩公布
6
6月23-25日
考生志愿填报
7
6月24日
考生查分
8
6月15-25日
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咨询、面试
9
6月26日
整理志愿
10
6月27日
普通高中录取
11
6月27-28日
职业高中录取
七纪律要求
为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保障考生权益,市教育局提出相关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及学校要严禁不具备在我市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当地进行乱宣传、乱招生。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提前直接招生或预约招生;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以自费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严禁擅自填补因录取后未实际报到的招生计划空额;不得以各种名义擅自公布、发布本校的重点中学录取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