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网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榆林市教育局网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考试组织管理,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4〕3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11号)要求,结合榆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方式
2015年全市中考工作在市、县区教育局领导下,由相关单位、学校组织实施;中考阅卷、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职业高中录取由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录取按省上要求,由市招生办具体负责。
(一)招生范围
市直普通高中、高新中学、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县属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
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职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定向计划,综合高中、体育(艺术)实验班全部为统招计划,均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省上下达。其中,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和定向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1.统招计划。参与定向招生的学校,除定向计划外,剩余计划全部为统招计划。未参与定向招生的学校全部为统招计划。按照中、省相关规定,2015年起,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省示范高中和省、市标准化高中不再招收自主保送生。
2.定向计划。2014年被列为定向招生的学校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县内省示范高中和省标准化高中达到2所的县区,再新增1所学校参与定向招生,每所学校定向招生比例不少于10%。定向计划由县区教育局研究分配到薄弱初中,并将分配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榆林中学、榆林实验中学、榆林市第十中学划片面向县区和榆林八中、榆林十一中招收定向生。三所学校定向招生比例不少于10%,具体分配方案由市教育局下达。
三、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县区招生办按职责要求,分工负责。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
4.报考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职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职业技术学院、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在校生。
(2)非毕业年级的初中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4)非陕西省户籍且不符合政策规定者。
(二)报名安排
全市中考网上报名统一在4月20日至25日进行。中考网报号和原始密码由市招生办统筹安排,县区招生办负责编发。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1.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将应届毕业生花名册(按省学籍管理系统格式,以省内、省外户籍分类造册)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县区招生办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2.往届生。由本人持初中毕业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3.学籍在市外、户籍在市内的初中应届生。由本人或家长持户口薄、学籍卡和学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材料,回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接受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4.学籍在市内、户籍在省外的初中毕业生。按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相关要求,由毕业生或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本人学籍卡、本人身份证件、父亲或母亲身份证件、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在榆居住证、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并填写《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榆林参加中考报名申请表》(附件1)后,在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招生办申请报名。
5.信息确认。各县区招生办在4月29日前完成考生数码照片采集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其中《报考信息确认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
四、考试
(一)考前准备工作。市、县区招生办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集中抓好准考证编排、考点设置、试场编排、试题(答题卡)订制、运送与保管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确保中考按时、安全、顺利进行。
(二)2015年,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除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外,其余四科均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余四科为两卷制。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北京时间) |
科目 |
备注 |
|
6月27日 |
上 午 |
8︰30—11︰00 |
语 文 |
英语听力考试 8︰20广播提示, 8︰30—8︰50播送 正式听力试题。 |
下 午 |
14︰00—16︰00 |
数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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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18︰30 |
思想品德与历史 |
|||
6月28日 |
上 午 |
8︰30—10︰30 |
英 语 |
|
下 午 |
14︰00—16︰00 |
物理与化学 |
(三)除上述科目外,初中学校要按中、省要求,依据教学进度安排,并在县区教育局指导、监督下,完成对其余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或考核,此项工作须在毕业前完成。
(四)有关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考核等工作,按陕教基一〔2014〕34号文件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精神,各考点允许考生在考试期间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
(五)综合素质评价。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陕教基〔2009〕55号和榆政教发〔2009〕38号文件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评价方案,认真组织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防止评价流于形式,走过场。评价工作结束后,学校要逐人审核评价结果,将真实准确的评价结果记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六)体育(艺术)实验班专业测试。考前,举办体育、艺术实验班的高中学校,要制定测试方案,并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市招生办备案。中考结束后到成绩公布前,在县区教育局的监管下,完成专业测试。
五、阅卷
2015年,全市中考网上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成绩信息以“总分+单科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的方式呈现。单科成绩等级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成绩在C级以上(含C级)具备毕业要求。
六、志愿填报
全市网上填报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由考生登录榆林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具体时间届时通知。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初中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家长同时履行《志愿确认表》签名确认手续,并将《志愿确认表》统一收齐后交由县区招生办存档备查。凡未在《志愿确认表》上签名或签名不全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自负。志愿一经确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
七、建档
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档案包括初中学籍卡(从“陕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户口簿(户主页、考生本人页)复印件、报名信息确认表、报考志愿确认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表或免试免测审批表。往届生中考档案可不装初中学籍卡。
初中应届毕业生档案由所在学校负责建立,县区招生办负责保管和发放(返籍考生在中考前将本人初中学籍卡上交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后,方可领取中考准考证)。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携带《录取审批表》到县区招生办领取档案。未按时领取档案的学校,一律不予安排学籍注册、变动。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全市实际,2015年录取工作遵照以下原则进行。
1.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中考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和综合素质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其余四个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具备省示范高中和省、市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
2.在符合上一条原则的前提下,按志愿、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定向生录取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榆林市初中学籍二年以上应届毕业生(连续在毕业学校初二、初三就读的学生)。
(2)在相关学校统招分数线下,按定向计划和志愿、分数依次录取。所下延的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
4.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确定。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方式。全市继续按县区学校招生方案和考生志愿、成绩,依次从高到低的方式,通过网上完成录取工作。
2.录取批次。全市录取共分为三个批次进行。具体为: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省标准化高中及榆林高新中学。
第二批次:其它公办普通高中。
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
3.录取办法。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先按规定比例完成统招计划录取,随后按定向计划完成定向生录取。定向生计划未完成的,不再安排补录,剩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参加第二、三批次录取的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一次性按计划完成录取工作。
4.体育(艺术)实验班录取与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计划未完成的,不再安排补录,剩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九、信息报送
(一)报名信息。4月30日,市招生办负责将全市中考考生报名库刻录成光盘,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二)考生信息。5月12日前,市招生办将编排完考生准考证号的考生信息库报送市教育局。
(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和体育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三类数据。5月2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将上述三类数据上传“榆林市中考管理系统”,市招生办负责数据接收和审核,确保数据的规范完整。5月22日前,市招生办要将三类数据汇总刻录成光盘,报送市教育局。
(四)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相关学校统一在6月下旬完成专业测试,并由县区教育局于中考前将测试成绩表(参照录取审批表,提供准考证号、测试科目及成绩)、数据库光盘(Excel2003格式)上报送市招生办。
(五)志愿信息。市招生办按要求适时将志愿信息汇总刻录成光盘,报送市教育局。
以上报送的信息光盘,须一式两张,贴标签,标签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装入信封内密封盖章。
十、有关要求
(一)坚持宣传与培训相结合。中考报名前,市招生办要在榆林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时发布《榆林市2015年中考管理系统考生操作指南》,并在榆林日报、榆林电视台、榆林教育网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区招生办、初中学校要通过宣传栏、广播、网站、微信等形式,加大中考政策宣传力度,并逐校、逐人开展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开展答题卡使用适应性训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抓好考试安全工作。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要强化试题(答题卡)运送、保管工作,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要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制定考试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夯实安全防控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进行。市、县区招生办要加强中考管理系统维护工作,尤其要从严管理考生涉考信息(报名、成绩、志愿、录取),同时要教育广大考生不得随意泄漏本人涉考信息。因考生本人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坚持细化体育考试工作。各县区、高新区要分别制定体育考试《实施细则》,明确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尤其要按省上要求配齐、配足测试器材,做到送考到校、安全施考,公正、公平赋分。届时,省、市将对体育考试工作进行实地抽查。
(四)坚持规范新生入学管理。秋季开学报名时,高中学校要认真审核报名材料(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初中学籍档案),严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行为。被录取的考生,如开学后第一周因故不能报名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时不超一周。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由学校申报取消其录取资格。各高中学校要均衡调配师资,合理设置班级,不得突破班额规定。
(五)坚持依法治考、依纪问责。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要立足于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对于劝阻学困生参加考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要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严防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考。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定向生名额分配、资格审查等方面的管理,及时向考生、家长公告招生信息。任何学校不得在考前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不得擅自提前报名开学,不得接收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无学籍人员旁听。对群众举报的考前、考中、考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省、市有关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规定,对相关单位、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亚雄(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3894391 8187661
联系人:高重阳(市招生办)联系电话:3251905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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