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蚌埠中考体育项目及评分标准
2015年蚌埠中考体育项目及评分标准
关于印发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学、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中学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5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提高体育教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二、考试办法与考务工作
(一)考试办法
1.考试范围和对象。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市区2015年4月21日~4月27日全天,在蚌埠市职教中心田径场进行。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如遇雨天不能进行考试,则考试日程以通知为准。三县时间、地点安排参照市区安排由三县自定。
3.考试内容。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4.考试项目与分值。
(1)考试项目: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A.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B.选考项目:2015年体育考试选考项目数不变,仍为4个项目,①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考生须从中选1项;②2kg实心球、50米跑,考生须从中选1项。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从2016年开始,我市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将在原来4个选考项目的基础上增设2个选考项目,具体增设的选考项目另行通知。
(2)考试分值: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从2015年开始,我市体育考试总分定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5分。
5.测试手段。使用学生体质测试仪器。所有项目的评分完全由电脑进行,确保评分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6.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内容之一,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作为初中毕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依据。并设4个等级:50-45分为A等级,44-40分为B等级,39-30分为C等级,29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出现因突发疾病、受伤或中途离场等造成考试中断的,与文化课考试中类似情况同等对待,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不进行缓考。
考试不设及格与不及格的界限,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7.执行规则。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规则制定的《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分值对照表(见附件1)。
8.免考与缓考。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程序是:由考生与家长凭《残疾证书》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应将申请免考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满5天无异议后,市区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县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批。市、县在审批免考考生时,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校要安排2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凡经市、县审核批准后的考生方可免予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记载。免考材料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交市考试院或县教育局备查。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公示。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学生,中考体育成绩按我市体育考试总分的70%计入考试总分。免考材料放入考生档案。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填写《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县教育局体卫艺科,经市、县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市区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在4月28日上午半天集中进行补测。逾期不参加考试视为放弃,成绩按0分计算。
免考、缓考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已被 批准免予体育考试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体育考试。对体育考试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体育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二)考务工作
1.报名。各校考生(含往届生)由原学籍所在学校到市教育局考试院(县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回蚌(县)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考试院(或县教育局体卫艺科)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市区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3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三县报名时间由各县自定。
2.考试。考生凭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县考生由县教育局体卫艺科)核准颁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中,考生若有疑问,应当场向监考教师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事后一律不予受理。考生一律不准穿带钉的跑鞋、跳鞋参加考试。
3.成绩统计与公布。考试中采用多台计算机同步当场进行成绩处理,由监考员在考生出场时告知考生成绩,如考生对于成绩有异,由监督员协助主裁处理。上午考试结束的,下午领取考试成绩册,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下午考试结束的学校,第二天上午领取考试成绩册,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当天考试结束后公布考生成绩,并将成绩册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密封存档。
三、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耐力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 15人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测试中,出现跌跤受伤等情况,能坚持跑完全程的,以及未能坚持跑完全程的,均以仪器实际测试成绩为准。其他特殊情况参照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二)短跑(50米):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2人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测试中,出现跌跤受伤等情况,能坚持跑完全程的,以仪器实际测试成绩为准;未能坚持跑完全程的,以最低分值成绩为准。其他特殊情况参照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三) 实心球:在实心球测试仪器上进行,两脚左右或前后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每名考生投掷三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四) 在立定跳远测试仪器上进行。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每名考生连续跳三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五)跳绳(1分钟):考生可自备跳绳,在规定区域内,考生将跳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电子测试仪自动记录受试者1分钟时间内的跳绳次数。测试过程中跳绳拌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学生跳出测试区域或在规定区域内出现身体“转向”,绳触碰仪器,影响仪器及时记录成绩的,以仪器实际测量为准,每考生一次测试机会。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
(一)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体育考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市区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县考试由县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成立“蚌埠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次体育考试工作。市教育局考试院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三县教育局也应确定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确定专人做好考试期间各项工作,并做好对考生遵规守纪、诚信互助、人身安全和考试要求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二)工作人员
体育考试成立纪检组、调度组、医务组、场地组、后勤组、安全保障组、宣传组等工作组,各组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确定。
五、考试纪律
(一)封闭考场,考试工作人员凭证入场。
(二)考生必须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须知》(见附件3)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和相关体育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处理。
对冒名顶替者,该项考试即按零分记录、取消该考生录取省示范高中资格并对有关人员做出处理。
(三)体育考试工作人员要签定《诚信承诺书》,工作中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遵守《监考守则》和《考场规则》。对待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串岗,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如发现违纪工作人员有违纪现象,市、县教育局将立即将其撤离岗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取消其当年晋职、评优和表彰的资格,并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
六、安全工作
(一)鉴于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各校要把考生安全摆在第一位,切实重视考生的交通安全、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和考试安全,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裁判等方面的教育。
(二)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要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义务监督制度。学校要组织考生学习本《实施办法》、《考生守则》及《考生须知》,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
(三)各地各校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四)在体育考试前,学校要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同时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对经体检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三县要制定本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并于2月10日前将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从2015年开始,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市、县体育考试落实省厅文件情况进行督查通报。附件:
1.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分值
对照表。
2.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3.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4.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附件1
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分值对照表
分 |
掷实心球(2000克) |
50米 |
立定跳远 |
1分钟跳绳 |
分 |
1000米 |
800米 |
||||
|
(米) |
(秒) |
(米) |
(次) |
|
(分、秒) |
(分、秒) |
||||
值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值 |
男 |
女 |
15 |
12.40 |
7.80 |
6.8 |
7.9 |
2.50 |
1.99 |
180 |
172 |
20 |
3:30 |
3:24 |
14.7 |
12.10 |
7.70 |
6.9 |
8.0 |
2.49 |
1.98 |
175 |
167 |
19.6 |
3:36 |
3:27 |
14.4 |
11.50 |
7.60 |
7.0 |
8.1 |
2.47 |
1.96 |
168 |
160 |
19.2 |
3:38 |
3:29 |
14.1 |
11.00 |
7.50 |
7.1 |
8.2 |
2.46 |
1.95 |
160 |
153 |
18.8 |
3:42 |
3:32 |
13.8 |
10.30 |
7.40 |
7.2 |
8.3 |
2.43 |
1.93 |
150 |
143 |
18.4 |
3:46 |
3:35 |
13.5 |
9.60 |
7.20 |
7.3 |
8.4 |
2.41 |
1.91 |
140 |
133 |
18 |
3:50 |
3:38 |
13.1 |
9.40 |
7.10 |
7.4 |
8.5 |
2.38 |
1.89 |
136 |
129 |
17.4 |
3:54 |
3:42 |
12.6 |
9.00 |
7.00 |
7.6 |
8.6 |
2.35 |
1.85 |
130 |
123 |
16.8 |
3:58 |
3:46 |
12.2 |
8.60 |
6.90 |
7.8 |
8.7 |
2.31 |
1.82 |
124 |
117 |
16.2 |
4:02 |
3:50 |
11.7 |
8.20 |
6.80 |
8.0 |
8.8 |
2.26 |
1.77 |
116 |
109 |
15.5 |
4:06 |
3:54 |
11.3 |
7.70 |
6.60 |
8.2 |
8.9 |
2.21 |
1.73 |
108 |
101 |
15 |
4:10 |
3:58 |
10.8 |
7.40 |
6.50 |
8.3 |
9.0 |
2.17 |
1.70 |
103 |
96 |
14.4 |
4:15 |
4:03 |
10.4 |
6.90 |
6.40 |
8.4 |
9.1 |
2.12 |
1.65 |
94 |
88 |
13.8 |
4:20 |
4:08 |
9.9 |
6.50 |
6.30 |
8.5 |
9.2 |
2.07 |
1.61 |
86 |
80 |
13.2 |
4:25 |
4:13 |
9.5 |
5.90 |
6.20 |
8.7 |
9.4 |
2.00 |
1.55 |
75 |
69 |
12.6 |
4:30 |
4:18 |
9 |
5.30 |
6.00 |
8.8 |
9.5 |
1.93 |
1.49 |
64 |
58 |
12 |
4:35 |
4:23 |
7.5 |
5.00 |
5.80 |
8.9 |
9.6 |
1.91 |
1.47 |
60 |
54 |
10 |
4:45 |
4:30 |
6 |
4.60 |
5.40 |
9.0 |
9.8 |
1.87 |
1.44 |
53 |
48 |
8 |
4:55 |
4:37 |
4.5 |
4.20 |
5.00 |
9.1 |
10.0 |
1.83 |
1.41 |
46 |
42 |
6 |
5:05 |
4:44 |
3 |
3.60 |
4.50 |
9.2 |
10.3 |
1.78 |
1.37 |
37 |
33 |
4 |
5:15 |
4:51 |
1.5 |
3.00 |
4.00 |
9.3 |
10.5 |
1.73 |
1.33 |
28 |
25 |
2 |
5:25 |
5:00 |
附件2
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 请 表
姓名 |
|
班级 |
|
出生 年月 |
|
照
片 |
|||||
性别 |
|
准考 证号 |
|
||||||||
原因 |
(附病历、县以上医院医务证明) |
||||||||||
家长 签名 |
|
班主任 签 名 |
|
体育教师签名 |
|
目测人 签名 |
|
||||
学 校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公 示 情 况 |
|
||||||||||
市教 育局 审批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提前15分钟进行检录。检录后,由引导员分组引进考场,先参加立定跳远或者1分钟跳绳考试,再参加50米或者实心球考试,最后进行800米、1000米考试,考试在半天内完成。如考生错过自己应参加测试的顺序或轮次,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佩戴规定的号码衣参加考试(考后交还)。考生不准穿跑鞋、皮鞋、凉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允许考试。考生要注意安全,自备饮水,考试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三、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卫生。禁止带手机、MP3等电子通讯器材入场;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和影响考务人员工作。违纪者,以扰乱考场处理。如发现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并记入学籍档案。
四、考生按规定必须参加初中三年的常规体格检查,如果体检不合格,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育考试。
五、考生如发现考试成绩有误时,应当场向主考员或纪检人员提出,以便及时处理。
六、考生须自觉遵循体育考试规则,知晓评分标准。
附件4
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项目 |
偶发事件 |
处理办法 |
50米跑 |
起跑时考生出现抢跑 |
1. 全组召回重跑; 2. 监考教师提醒考生抢跑二次者成绩为零分。 |
测试中,出现跌跤等其他情况 |
1. 监考教师提醒学生继续完成测试; 2. 成绩以仪器实际测量为准。 |
|
跳绳 |
跳绳时,学生跳出测试区域或在规定区域内出现身体“转向”,绳触碰仪器,影响仪器及时记录成绩 |
1. 监考教师及时提醒学生; 2. 成绩以仪器实际测量为准。 |
测试中,考生出现服装及鞋带脱落 |
1. 测试前,监考教师提示学生整理服装及鞋带等; 2. 成绩以仪器实际测量为准。 |
|
测试中,绳与手柄脱落 |
1.上报考点负责人,调看录像回放无异议后,填写异常情况处理单;2.考生重新测试。 |
|
立定跳远 |
考生起跳前移动,触及起跳线,造成语音提示犯规 |
1. 该次试跳以仪器判定为准; 2. 监考教师及时提醒考生。 |
考生起跳落地后,未按规定要求走出测试区域,影响成绩 |
1. 成绩以仪器判定为准; 2. 监考教师及时提醒学生。 |
|
考生起跳提前移动,如出现垫步或连跳的动作 |
1. 监考教师判为技术犯规; 2. 监考教师及时提醒考生。 |
|
实心球 |
考生试投时触及起跳线,造成语音提示犯规 |
1. 该次试投以仪器判定为准; 2. 监考教师及时提醒考生。 |
考生单手(包括双手明显用力不均)或侧向投掷实心球 |
1. 监考教师判为技术犯规; 2. 监考教师及时提醒考生。 |
|
器械出手前,考生脚提前移动 |
1. 监考教师判为技术犯规; 2. 监考教师及时提醒考生。 |
|
考生投掷后,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投掷线及延长线前方区域 |
1. 监考教师判为技术犯规; 2. 监考教师及时提醒考生。 |
|
800米(女)、1000米(男) |
测试中,臂表停表,考生无电子计时成绩 |
1. 回放录像,判定名次; 2. 采用人工计时成绩。 |
测试中,出现跌跤等其他情况 |
1. 以仪器实际测试成绩为准; 2. 监考教师及时查看帮助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