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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建造师培训班 (浏览:)

临汾建造师培训班
  • 课程价格:电询 电询
  • 上课班制:随到随学
  • 课程类型:普通课程
  • 授课时间:常年
  • 授课对象:有无基础均可
  • 授课地址:临汾市
  • 立即报名 QQ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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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报名填表时按新报考生填报信息。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相应专业考试代码及名称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2)。
    考试科目
    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从2009年度起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由于专业调整,将对未取得专业资格的考生的考试信息进行统一修改,按规定分别调整到10个专业科目的相应信息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考试代码及名称见“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8)。
    考试相关时间安排
    1、6月19日:太原、大同、运城
    2、6月20日:各有关单位(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
    3、6月21日:晋城、临汾、朔州、长治
    4、6月22日:阳泉、忻州、晋中、吕梁
    (四)9月17日开始,考生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
    5、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22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3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试成绩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如果通过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在2012年度报名需报考相应专业时,应出具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纪律要求
    (一)考试报名工作要严格执行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如已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则依法注销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从业证明不实的,将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各初审部门把关不严、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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