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高考征集志愿院校名单计划查询
2016辽宁高考征集志愿院校名单计划查询
2016辽宁高考征集志愿院校名单计划查询在有关科类、批次的相应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网址为http://gkzy.lnzsks.com)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届时2018招生网也将第一时间更新数据,敬请持续关注!
2016辽宁高考征集志愿各批次时间表公布
今年我省高考征集志愿时间已确定,将于7月16日开始。有“征集志愿”需求考生可在各阶段填报“征集志愿” 系统开始时间提前2小时,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询“征集志愿”计划情况。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如下:一、普通类
(1)7月16日8:00-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2)7月24日8:00-12:00填报本科一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3)7月27日8:00-12:00填报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4)8月3日8:00-12:00填报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5)8月6日8:00-12:00填报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6)8月12日8:00-12:00填报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7)8月15日8:00-12:00填报专科(高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8)7月21日8:00公布免费医学定向生是否进行“征集志愿”,
如进行,则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9)7月25日8:00-12:00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
专项计划第一次“征集志愿”(10)7月27日8:00-12:00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
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
二、艺术类
(1)7月24日8:00-12:00
填报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征集志愿”(2)7月24日8:00-12:00
填报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二阶段录取“征集志愿”(3)8月7日8:00-12:00
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三、体育类
(1)7月16日8:00-12:00
填报体育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2)7月24日8:00-12:00
填报体育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3)8月6日8:00-12:00
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设置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一批外的其他录取批次(阶段),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在有关科类、批次的相应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网址为http://gkzy.lnzsks.com)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两次“征集志愿”的每个批次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视情况进行1至2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一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中设一个专业志愿。已经填报了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已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县的免费医学定向生“征集志愿”。
2.艺术类:
本科二批两个阶段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批次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批次服从志愿。
(四)普通类中一些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单设志愿栏
1.自主选拔招生(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除外)、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只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核合格考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核合格考生,才能选报自主招生志愿。
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单设志愿栏,称为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才有资格填报。
自主选拔招生(含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一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2.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以下简称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单设志愿栏,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录取工作与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同时进行,在本科二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结束。
安排两次 “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已经填报了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有关志愿、经审核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征集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放弃填报。
3.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单设志愿栏,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之后、高职(专科)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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